Page 42 - 2017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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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穗财税集团










                犯罪的行为。                                             三、民事上的责任
                    ( 四 ) 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的影响 ( 以前
                                                                  ( 一 )1000 万元的营业收入属于公司的
                属于企业年检 )。公司本来有 1000 万元的
                                                              资产,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
                现金流入,但是由于股东将本应该入公司的
                                                              的话,直接后果可能出现企业与个人财产的
                帐的资金转到个人名下,直接导致公司少了
                                                              混同,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
                1000 万元的现金,对于年度报告公示会产
                                                              无限连带责任,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假
                生重大影响。
                                                              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公司的话,抽走 1000
                                                              万元的股东需要将 1000 万元返还公司,在
                     二、刑法上的责任
                                                              1000 万元以内承担责任。
                    (一)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
                                                                  ( 二 ) 客户将 1000 万元没有经过公司基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
                                                              本账号直接打到股东乙的账上,说明客户并
                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没有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的角
                数额较大的行为。1000 万元的营业收入本
                                                              度上讲,客户转给股东乙一笔钱,但是公司
                来属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在会计上归属于公
                                                              与客户 1000 万元的债权债务仍然存在,对
                司的资产。
                                                              于客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客户不经
                    如果公司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
                                                              过公司基本账号打到个人账上风险大,客户
                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货币资
                                                              采取这张方法的可能性偏小。
                金 1000 万,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

                1000 万金额比较大,属于严重的职务侵占                              四、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行为。
                                                                  1.《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结算管理办法》
                    ( 二 )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
                                                              的相关规定
                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 5 万
                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
                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
                                                                  ( 一 ) 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过 3 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 二 ) 奖励证明。
                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三 ) 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
                    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若将
                                                              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
                1000 万元的货款挪作他用,可能构成挪用
                                                              明。
                资金罪。由于 1000 万金额较大,属于严重
                                                                  ( 四 )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
                的挪用资金的行为。
                                                              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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