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得奖所得,指个人在参加各种比赛、评选、抽奖等活动中获得的奖金或奖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所以一般的个人得奖所得要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符合下列情况能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
取得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这类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见义勇为奖:由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