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租赁房产,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人转让房产,应在转让后规定期限内缴纳所得税。
六、具体实施细则和实例
◆土地增值税
⑴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中,一是对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取得的收入按1%预征;二是除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外,对转让其他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0.5%预征,按月计征。在项目全部转让后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累进税率》中规定的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中,
——案例分析:
假设某普通住宅项目2005年11月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其当月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多少?2006年1月项目全部售罄,项目总体取得的销售收入1.5个亿,地价款约3000万,房地产开发成本约2000万,房地产开发费用700万,转让税金约300万,其最后清算需缴的土地增值税又是多少?
1、11月当月所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5000万*0.5%=25万
2、项目全部转让后最后清算所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3000万+2000万+700万+300万+(3000万+2000万)*20%=7000万
增值额=1.5亿-7000万=8000万
超额区间=8000万/7000万*100%=114%
土地增值税=8000万*50%-7000万*15%=2950万
则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8000万-2950万)*15%=757.5万
⑵个人
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和商用物业时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案例分析:
一套建筑面积200平米的别墅物业买入价是200万,一年内转手卖出的价格是300万,其所需交的土地增值税是多少?
1、转让税费:约22万
契税:200万*3%=6万
营业税:300万*5%=15万
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附加:15万*4%=6000元
交易手续费:200*6*50%=600元
印花税、登记费等:1555元
2、增值额=300万-200万-22万=78万
3、超额区间:78万/42万*100%=186%
4、土地增值税=78万*50%-22万*15%=35.7万
◆企业所得税
特区企业在清算时,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额,按15%的比例税率独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由于企业所得税涉及会计科目众多,具体核算方式复杂,在此仅简单举例)
某房地产公司当年取得的收入为8000万元,当年应扣除的费用总计为2000万(包含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则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万-2000万=6000万元,当年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6000万*15%=900万元。
◆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二手房,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它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税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交纳所得额。
——案例分析:
由于合理费用组成比较复杂,因此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也较多,共分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和商品房(私房)上市交易,其中,这两种房屋又可以分为贷款和不贷款交易两种方式。不同的买卖形式,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也不同。
以一个在2001年购买的60平方米、30万元的普通商品房,如今其评估价为50万元,结果也以50万元价格成交为例,根据有关规定,该房屋购买年限已经超过2年,可以免征营业税,同时也因为是普通住宅,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其合理费用则为评估费、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登记费、测绘费的总和。
如果此房不需要贷款,则评估费为50万×5‰=2500元;契税为50万×1.5%=7500元;交易手续费为6×建筑面积60平方米=360元,按规定,应买卖双方各付一半,因此,对于卖方而言,交易手续费为180元;登记费、测绘费和印花税固定税费为98元。最后,对该房子的卖方而言,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的合理费用为2500+7500+180+98=10278元,而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万元-30万元-10278元)×20%=37944.4元。